新增营销场所未报备 大连华讯投资西安分公司被责令改正
近日,陕西证监局发布公告,对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2017年4月,陕西证监局对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新增营销场所未报备的问题。
公告称,该公司报备及营业执照地址为西安市南二环老三届世纪星大厦,检查发现该公司实际新增摩尔中心A座25层作为营销场所,未依法履行报备程序。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有关规定。
根据《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陕西证监局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规行为,予以改正。同时,该公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切实做到合规经营,并于8月8日之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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